对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应一视同仁,不应区分三六九等!如此呼声越来越越多,人们应如何看待?
据公开资料显示,目前,国家对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标准,每月是元,而在全国部分地区,每月则对参战退役*人补助元。
而这种补助,并不是每位参战退役*人都能享受的,按照有关规定,只有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*人,才能享受这种补助。
针对这种情况,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参战退役*人不断呼吁:国家应对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对象和范围进行调整,要一视同仁,不应区分三六九等,不应将参战退役*人的对象和范围,区分为农村和城镇,有工作和无工作。
这些参战退役*人表示,因为,保家卫国人人有责,在战场上,面对敌人的枪口,置身于炮火硝烟,也没区分城市和农村,*官与士兵等身份和籍贯。
只要是穿着*装的人,每个*人都是大义凛然,视死如归,冲锋陷阵,目标一致。
那就是,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,为了祖国的尊严和领土、领海及领空的完整与边疆、海疆的安宁,人人同仇敌忾,不惜流血献身,冒着枪林弹雨,也要殊死一搏。
据资料显示,目前在全国,有参战退役*人约有近百万人。
而要说清楚这个问题,就要弄清楚何为参战退役*人?
这个问题没弄清楚,对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显然就会成为“无林之木”和“无源之水”。
综合有关资料,所谓参战退役*人,通常所指的是自年11月1日以来,参加过14类战役作战的*人。
这些参战退役*人的对象和范围。主要有以下14种类别:
一是参加过解放一江山岛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二是参加过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三是参加过炮击金门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四是参加过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五是参加过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。
除了以上六类参战退役*人外,还有参加过“八六”海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崇武以东海战的退役*人;参加过援越抗美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援老抗美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这五类参战退役*人。
此外,还有参加过西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中越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;参加过“老山、者阴山”地区对越防御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等三类参战退役*人,共计14类参战退役*人。
据公开资料显示,有人曾经预测统计过,在这14类参战退役*人中,参加中印边境反击战的参战退役*人约有4万人左右;参加援越抗美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约有32万人左右;参加援老抗美作战参战*人约有11万人左右;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参战退役*人约有60万人左右;参加其他战役的总计约有10万人左右。
以上各类参战退役*人,大约总计有万人左右。
针对上述各类参战退役*人的数据,许多参战退役*人表示,历年来,*和国家对参战退役*人的关爱和照顾人所共知,许多参战退役*人也非常感谢。
然而,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一些参战退役*人认为,这个*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认为在新形势下,国家应该根据国力和财力,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,进一步扩大参战退役*人的对象和范围,重新制定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,以避免不公平现象的产生。
在对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问题上,做到一视同仁,不区分参战退役*人的对象和身份,对所有参战退役*人的补助,一样对待,同等补助。
在这个问题上,如果要考虑到国家的财力承受能力,建议在补助标准上进行酌情适当区分。
那就是,对无固定经济收入,个人和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参战退役*人,不分城市和农村,不分企业和机关,在*策上一律给予特殊照顾和倾斜。
特别是对那些年老体弱,多病缠身,身边既无子女照顾,个人又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参战退役*人,由国家制定出专项*策,给予重点关爱和照顾。
而对其他参战退役*人,则一视同仁,平等对待,并制定出相应的补助标准,对其按月给予一定补助,从而使公平合理回归到每个参战退役*人身上。
让更多的参战退役*人受益,以此激发出全社会人人关爱参战退役*人,人人心中拥有爱国拥*热望的浓厚氛围。